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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香港居民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业务指南
(2010-04-02 16:31:36)

 
一、所需资料

1、填写《香港居民免试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4、《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5、香港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

5、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自照);

二、办事流程

步 骤

业务岗位

办理地点

第1步

身体检查

本辖区内各镇级以上医院

第2步

受理、审核资料

驾驶员业务厅民警受理窗口

第3步

交费

停车场内银行收费代办点

第4步

领取《回执》

驾驶员业务厅经办民警窗

第5步

核发内地驾驶证

驾驶员业务厅3号窗口

三、温馨提示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可到 http://gddg110.dg.gov.cn/点击办事指南下载或者到车辆管理所驾驶员业务厅任一窗口领取;

2、相片规格: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背景颜色库白色,不着制式服装。照

片尺为32mmx22mm、头部宽度14mm-16mm,头部长度19mm-22mm。

3、驾驶员个人资料改变的,应在30日内向驾驶证发证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驾驶员身体条件或驾驶时的附加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在10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履行有关手续;驾驶员在内地住所迁出原车管所辖区的,应在60日内办理驾驶证转籍手续;

4、通过免试换领的内地驾驶证,如因骗领、交通违章等原因被吊销或注销的,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

5、申请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的香港居民,应由本人到车管所办证窗口办理;

四、香港驾驶执照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准驾车型对照表

持有香港驾驶执照种类

可免试换领内地驾驶证种类

第(1)类私家车驾驶执照

C1类小型汽车驾驶证

第(2)类轻型货车驾驶执照

第(4)类、第(5)类、第(6)类、第(9)类、第(10)类、第(16)类、第(17)类、第(18)类、第(19)类、第(20)类、第(21)类驾驶执照

(A)类装有自动传动系统之车辆驾驶执照(3类、22类除外)

C2类9座以下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

第(3)类电单车驾驶执照

E类二轮摩托车驾驶证

第(22)类电动三轮车驾驶执照

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业务咨询电话:22619283、23087851;监督投拆电话:22265900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编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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