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需资料
1、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4、原部队的机动车驾驶证实物档案
5、《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6、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8张(自照);
7、属于复员、退伍、转业的,须提供复员、退伍、转业证明复印件;
(属军官转业的,须提供人事组织介绍信;属退伍的,须提供民政局
安置办出具的有关证明;)
8、根据新规定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
二、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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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 骤 |
业务岗位 |
办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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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步 |
身体检查 |
各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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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步 |
报名 |
各培训班、驾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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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 |
受理、审核资料 |
驾驶员业务厅2号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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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步 |
参加法规学习
技能训练 |
考试中心及各培训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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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步 |
科目一考试 |
考试中心教学楼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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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步 |
科目三考试 |
考试中心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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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步 |
核发驾驶证 |
驾驶员业务厅2号窗 |
三、温馨提示
1、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A1)、
牵引车(A2)、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准驾车型
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
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2、科目一考试时间为45分钟,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才合格;
四、考试中心地址/咨询电话
东莞市莞龙路上桥路段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
电话:22265001转2500
五、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六、业务咨询电话:22619283、23087851;监督投拆电话:22265900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编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