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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办事指南
( 2007-04-13 15:03:28 )

一、申请条件

(一) 办事内容:常住我市的外国人申办居留手续。

(二)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

1、 就业、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2、 留学人员。

3、 常驻记者及其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4、高层次人才:(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2)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4)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5)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6)以上第1项至第5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5、投资者。(1)在我省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以上第1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6、根据互免签证协议免办签证来华,需超过协议规定的免签停留期的人员(各国驻华使馆或者领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随任子女、父母、岳父母、同居者、经外交部礼宾司同意的非直系亲属以及执行联合国援华项目或者根据两国间协议来华长期工作的联合国官员、政府公务员及其随任眷属以及其他因公来华人员除外)。

以上人员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应持有Z、X、J-1字头的签证。

二、所需材料

申请《外国人居留许可》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本人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

(二)缴交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并提交其资料页、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下同)。

(三)交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有效健康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自入境之日起首次申请1年以上有效居留许可,且年满18周岁的外国人提交)。

(四)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五)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流程图(见附图)

四、事项有效期

《外国人居留许可》的有效期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进行审批,最长不超过5年。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理时限)

六、收费标准

(一)收费依据:公境[2004]1609号文。

(二)收费标准: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人民币;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人民币;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人民币。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每人/次200元人民币;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每次200元人民币。

附图: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办事指南流程图.doc

备注: 1.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办证人员必须是邀请或聘用单位的外管联络员,交验外管联络员证和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首次办理居留许可的,必须面见本人。

2.申请人是就业者家属的,还需提交就业者的相关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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