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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聘广东省公安政务网站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 2010-04-14 09:06:35 )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公安政务网站群建设,大力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服务措施一网办"工作,不断提高网上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通过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确保政务网站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权威,广东省公安厅决定通过平安南粤网面向社会公开征聘30名热心网友担任广东省公安政务网站义务监督员,聘期1年,并颁发相关证书。

  一、聘用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与政策,对公安工作有一定了解。

  (二)遵纪守法,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公安政务网站监督工作有较高积极性,工作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三)熟悉公安政务网站,有通过网站获取信息、办事和服务,与公安机关开展互动交流的经验。

  二、主要职责

  (一)参与公安政务网站监督。监督范围为省公安厅及各地级以上市公安局政务网站。监督内容包括:1、监督网上信息的时效性:各政务网站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条例和规定,在指定时限内及时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通知、公告等信息,以及其他动态类栏目信息是否更新及时。2、监督网上内容的准确性:各政务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提供的网上办事和服务,内容是否准确、全面。3、监督网上服务的可用性:各政务网站提供的领导信箱、网上查询、网上检索、网上办事(包括在线申请、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环节)等在线功能是否可用,操作是否便捷。4、监督网上链接的有效性:各政务网站采用链接网络地址方式提供办事、服务、互动等内容,是否畅通有效、链接信息是否准确。5.监督网站其他相关内容。

  (二)参与公安政务网站宣传。协助向公众介绍公安政务网站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让更多公众知晓和乐于使用公安政务网站,提高公安政务网站的知名度和公众满意度。

  (三)为公安政务网站发展出谋献策。关注我省公安政务网站发展动态,围绕全省公安中心工作,积极为公安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建言献策,传达公众对电子政务工作和公安政务网站建设的意见。

  (四)参与公安政务网站调查。积极参与公安政务网站组织的各类网上调查或其它调查活动,按调查要求及时提供完整准确的调查信息。

  (五)参与其它公安政务网站活动。结合自身实际,参与公安机关组织的与政务网站义务监督、宣传、体验有关的其它各类工作和活动。

  (六)以身作则,遵纪守法。义务参与各项活动,不计较报酬;不利用义务监督员身份或参与公安政务网站活动谋取私利;为完善义务监督员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献计献策,参加各类活动时服从安排。

  三、其他事项

  广东省公安厅将定期根据监督意见质量评选优秀监督员,并予以适当奖励。

  请有意成为广东省公安政务网站义务监督员的网友5月8日前登录平安南粤网站,在线填写"广东省公安政务网站义务监督员信息表"(网址:http://www.gdga.gov.cn/bd/wzywjdy/)。

  如有疑问请与广东省公安厅宣传处网站管理科联系。联系方式:020-83111809。电子邮箱:info@gdg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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