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宣传部、司法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11月30日上午,清溪镇在镇市民广场举行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文明东莞”为主题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清溪公安分局办公室、法制股民警代表,联合镇司法、劳动、综治、工会、计生、新莞人服务中心、团委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宣传活动。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以《宪法》、《劳动合同法》、《民法通则》、《工伤保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出租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为广大群众展示大型法制宣传挂图、组织清溪义工免费派发法制宣传资料,现场共派出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同时联系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到现场采访报道,营造浓厚法制宣传氛围。在场各部门工作人员热情为群众提供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和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活动得到广大群众欢迎和好评,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清公办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