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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令(B级)鄂义伟、姜玉国、黄显伟
( 2008-07-23 10:20:01 )

  2008年7月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致2人死亡。经工作发现鄂义伟、姜玉国、黄显伟有重大作案嫌疑,现3人在逃。
  鄂义伟,男,1966年1月2日生,现住址:黑龙江七台河新兴区东风街八委6组。身高1.80米左右,体态较胖,平头,黑龙江口音,身份证:210622196601021411。
  姜玉国,男,1972年9月11日生,现住址:黑龙江勃利县长兴乡柳毛河村。身高1.75米左右,体态较胖,平头,身份证:230921197209112253。
  黄显伟,男,1968年1月15日生,现住址:黑龙江桦川县悦来镇37委2组。身高1.70米左右,体态较胖,平头,身份证:230826196801150090。
  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将给予人民币1万元奖励。
  附:犯罪嫌疑人照片
公安部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鄂义伟
 
 
姜玉国
 
 
黄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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