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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分局“五大措施”力保春节治安稳定
( 2008-02-19 09:43:57 )

        2008年春节期间,东莞市公安局石龙分局广大民警和治安队员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放弃休假,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有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月4日至14日,石龙镇发生刑事案件7宗,其中盗窃案5宗、抢劫案1宗、抢夺案1宗,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查处治安案件7起,强制戒毒1人,有效遏制了发案,社会治安局面持续稳定。

        做好春运安保工作。一是加强新莞人的劝导,组织有关务工单位做好新莞人留莞过年的劝导工作;二是加强车站安全保卫,每天投入民警45人次、治安员90人次,全力搞好石龙火车站和两大汽车站的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加强值班备勤,专门成立春运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安排应急备勤警力130人,随时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

        抓好安全保卫工作。春节期间,石龙镇共举办各类大型庆祝活动9场,分局共出动安全保卫警力1200多人次,确保了各项活动安全有序,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搞好社会治安防范。春节期间,石龙公安分局共出动民警3600多人次、治安员14000多人次、机动车15辆、警犬8头,进一步提高了春节期间社会面的见警率,确保了石龙镇的社会治安稳定、秩序良好。

        严打各类违法犯罪。为打击路面犯罪,石龙公安分局采取公秘结合的方式,联合交通、交警、城监等部门坚持在石龙镇各大出入口设立10大卡哨,大力开展“治摩”行动,严查“摩的”非法营运,查扣各类盗抢嫌疑摩托车7辆,联合交通、交警等部门查处“摩的”非法营运32起。

        根除消防安全隐患。为认真反思东莞“12.12”重大火灾事故,吸取深刻教训,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石龙公安分局快速反应,周密部署,进一步开展对该镇“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改行动,切实做到“认识深、组织实、措施硬、方法妥、效果好”。春节期间,石龙公安分局联合消防大队等部门共检查“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以及出租屋场所15间,整改消防安全隐患30处。(石龙分局 管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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