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打赢意义重大的奥运安保这场仗,麻涌公安分局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各项措施,以确保“平安奥运、平安麻涌”的目标得以实现。
分工细化,强化领导责任。为领导好“平安奥运”专项行动,麻涌分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长李杰雄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进行了分工细化,李杰雄局长负责奥运安保全面工作,而奥运安保的各方面具体工作则由其他局领导分工负责,真正发挥好领导职责。同时,分管局领导又按部门职责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确定了各职能部门“一把手”的具体职责,要求真正担负起本部门奥运安保的领导责任。
措施细化,强化部门责任。为开展好奥运安保工作,麻涌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相继制定了《“平安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方案,方案就奥运安保的各项措施进行了细化,增强可操作性,并制定各项措施的具体目标。如《“平安奥运”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了九大项工作措施,每项措施都指定具体责任部门和协作部门,让各部门确切明白自己部门所需做的工作和必须完成的任务。每个部门都参与进来,确保奥运安保工作覆盖全局、深入全警。
安保对象细化,强化民警责任。只是将具体措施落实到各职能部门还不够,麻涌分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还要求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负责的奥运安保工作再进行细化,精确到镇内各重点目标、重点单位、精确到具体日期的检查项目、整治对象等,再将这些具体工作落实到民警,指定具体负责民警,由责任民警负责开展具体安保工作。如针对镇内的重点单位安保工作,由分局刑警队负责登记详细台帐,并对每个重点单位指定派出所具体的责任民警,所领导和分管局领导则承担领导责任。
制度细化,强化责任追究。麻涌分局认识到,由此形成的责任民警向所在部门领导负责,部门领导向分管局领导负责,分管局领导向局长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如果没有制定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措施落实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分局专门制定了奥运安保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因执行不力导致措施没有落实,目标没有达到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民警、部门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实行责任倒查,并视情况予以扣除奖金津贴、取消年度评优评级资格、行政处分等。
正是通过上述四项措施强化了责任落实,麻涌公安分局奥运安保工作各项有效措施得到各部门的贯彻落实和有力执行,该镇社会面得到有效控制。(麻涌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