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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江镇“三抓”推进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 2008-10-17 09:31:18 )

        为汲取深圳龙岗火灾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消防工作,为黄江镇创造安全、祥和的消防安全环境,针对秋冬以来风干物燥,火灾隐患增多的情况,黄江公安分局多次组织各职能部门分管消防负责人、各警务室警长、各村委会书记等召开消防工作形势分析会,传达省厅、公安部消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辖区情况部署消防工作,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相关方案,全面落实动态检查,切实消除辖区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专项整治各类场所。黄江分局迅速行动,开展地毯式消防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的歌舞厅、酒吧、网吧、餐厅、商场市场、酒店宾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严格执行“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即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改。国庆期间,该分局共出动210人次;检查各场所65间;发现隐患67处;当场责令整改隐患37处;查封无牌无证场所26间,其中小型歌舞厅15间,桌球室1间,溜冰场、游戏室10间。

  切实抓好消防监管。针对深圳龙岗事件暴露出的监管工作方面的问题,黄江分局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对主管部门负责人监管不力的给予相应处分,并要求各部门将工作做深做细,切实堵塞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隐患、漏洞。对消防安全监管失职渎职的,一旦发生,坚决查处。为确保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分局成立了四个监管小组,对之前查封的企业进行再次检查,对无证经营未办理相关执照继续开门营业的,坚决予以停业并处以相关处罚,对消防设施不到位,限期整改未完成又继续营业的,不但查封关闭,对监管负责人也严肃处分,目前,查封了39间未完成消防整改又继续营业的娱乐场所,追究8名消防监管不力的负责人的监管责任,并依法给予处分。

  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为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黄江分局积极开展大宣传、大培训。一是加大电视宣传力度。利用区黄江电视台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文化娱乐场所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曝光,同时在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发挥社会舆论效果。二是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讲座、演习等各种形式,做好生产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社区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向群众公布了消防安全隐患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三是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在前阶段大宣传大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三小场所业主、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以及特殊工程从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到目前为止,该分局各警务室共组织培训6000多人次,提高了辖区群众消防知识与逃生自救技能。(黄江分局 管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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