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消防违法行为 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黄江镇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大检查
为吸取深圳龙岗“9.20”特大火灾教训,根据黄江镇分管领导蔡耀芬副镇长指示精神,9月21日19时30分,黄江公安分局主管消防工作的李郴根副局长组织召开由消防股、派出所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各警务室警长以及镇安监分局负责人等参加的消防安全检查紧急会议。
会上,李郴根副局长首先通报了2008年9月20日22时50分,深圳龙岗区 “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造成43人死亡,90人受伤的重大火灾事故,分析了监管漏洞与执法不严等问题。并部署了当晚行动方案,将检查人员会同各警长分成4个检查组对全镇辖区的歌舞厅、娱乐场所、酒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善、消防器材的配置是否完备、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用火、用电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并特别强调各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表演类节目严禁使用烟火、焰火及“喷火”等明火演出。
为保证检查深入、细致、不留死角,李郴根副局长亲自参加督察,要求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发现一处责令整改一处,凡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此次行动共检查了21间娱乐场所,对查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无消防设施、只配备简单的灭火器材就投入使用的13间娱乐餐饮场所依法予以停业;对两家存在疏散出口指示标志不够明显、灭火器材少、应急灯少,过期未签订消防工程维修保养合同等情况的娱乐场所,勒令其2日内整改;对查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三家娱乐城勒令其限期改正;对其中一家酒店卡拉OK厅将安全出口上锁的情况,检查组勒令其当即改正。(黄江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