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机关的有关精神,2008年7月14日晚,大朗公安分局消防股在分局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组织民警对全镇人员密集场所的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旅馆、酒店、“三小”场所等重点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突击检查。
当晚,大朗公安分局领导带领民警连夜对各场所的灭火设备、消防管道、逃生通道等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被检单位大部分符合相关要求,但仍有个别场所仍存在灭火器材不足、疏散标志不明显、应急照明灯不能正常使用、部分管理人员对灭火器材及报警系统的操作不够熟练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其场所负责人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场所负责人限期内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做好整改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大朗分局消防股通过开展本次夜查行动,有效地增强了各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了存在的火灾隐患,为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实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大朗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