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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朗公安分局高标准超额完成社区警务建设
( 2008-01-09 16:22:24 )

        大朗公安分局在刚过去的2007年社区警务建设中,积极贯彻落实东莞市公安局党委提出的“年内建成500个警务室”的工作目标,在报建27个警务室的基础上,实际建成29个,超额完成了警务室的建设任务,该分局主要采取“三制”:

        一是实行“一把手”责任制。警务室建设的工作任务下达后,大朗公安分局迅速成立由公安分局长骆伟东任组长,各股、所、队正职领导为成员的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每股、所、队正职领导负责一个社区(村),积极联系社区(村)领导班子解决警务室建设过程中各项问题。二是实行公安分局领导分片挂点责任制。分局领导、派出所领导分片挂点,把责任落实到人,督促警务室警长开展工作。对有经济困难的社区(村),挂点领导多次与其两委干部沟通,共同寻求解决办法。三是实行工作进度逐级考核制。对辖区进行调查摸底,科学划分警务室类型,合理设置警务室,制定具体工作进度表,并依据进度表制定量化标准,采取分局领导、派出所所长、警务室警长、社区民警逐级考核,层层监督,确保警务室建设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由于措施得当,协调充分,大朗公安分局高标准、严要求、超额地完成29个警务室的建设。(管萱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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