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巩固和扩大东坑镇“治摩”工作成效,增强“治摩”行动声威,4月11日,东坑镇召开公开销毁非法摩托车现场处理大会。东坑镇委副书记梁轼文,镇“治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交通分局的股、所、队长以上领导,各村(社区)挂职副书记民警、治保主任,约有100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共对167辆非法摩托车进行了公开销毁处理。
东坑镇委副书记梁轼文在会上强调了三点工作意见: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治摩”责任。自2006年东莞市开展“治摩”行动以来,这项行动已经深入实施了整整一年半,从中可以看出市、镇两级党委、政府对“治摩”是高度重视的,决心也是毫不动摇的。镇党委、政府十分关心东坑镇“治摩”工作的进展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摩”工作,并且在人员、经费上落实到位。公安、交警、交通等职能部门以及各村(社区)一定要不断加强对“治摩”工作的重视,士气上决不能气馁,职责上决不能推诿。公安、交警部门主要负责路面查控,集中警力摆上路面,增强“治摩”声威;交通分局加大打击摩托车搭客违法行为的力度;各村(社区)自觉担负起“治摩”的责任和义务,管好自己的“家门口”,对辖区内容易聚集“摩的”司机的场所,一要由挂职副书记民警组织治安力量进行检查,对违法摩托车依法查扣;二要做好劝导教育工作,劝导“摩的”司机离开。这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同心同德,形成全民“治摩”的良好氛围。
二是齐心协力,确保“创无”达标。按照市“治摩”工作的部署,在2008年6月份前所有村(社区)要建设成为无摩托车搭客、无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村(社区),实现全市无摩托车搭客、无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东坑镇要在5月中旬组织开展扫尾验收。这项工作时间比较紧迫、任务非常艰巨。为此,东坑镇“治摩办”制定出“创无”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将相关工作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村(社区)。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门要深入推进“治摩4号”行动,为确保东坑镇各社区(村)全面完成“无‘摩的’搭客、无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社区(村)”创建工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加大宣传,确保社会稳定。“治摩”行动涉及到个别群众的眼前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容易引发不稳定苗头。但只要我们做好宣传引导,向群众讲清楚“治摩”的大政策、大方向,是可以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全镇各级单位要教育和管理好内部员工,不要违发“治摩”工作相关政策和规定,不要进行摩托车载客营运;尤其是各村(社区)的领导干部要管理好本村(社区)的治安联防队员,教育他们不能进行摩托车搭客营运。其次要教育好员工不要冲禁区,驾驶摩托车冲禁区被执法人员抓获的,单位负责人不能出面求情;第三要管理好本单位公共区域,不能让摩托车搭客司机进入,情况允许的不要让摩托车进入。这样全镇的机关单位和村(社区)领导干部带好头,才能更好地做好群众的教育和解释工作,才能更好地争取群众的支持,才能确保“治摩”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下有序进行。(东坑分局 管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