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大岭山分局刑警队利用嫌疑人综合信息比对,查获一名涉嫌撬门入室盗窃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贺某(男,22岁,江西人),破获积案入室盗窃案2宗,带破江门、珠海等地入室盗窃、撬盗保险柜案多宗。
2007年2月6日17时许,大岭山镇向东某电子厂两员工李某来、刘某惠报警称,他们居住的员工宿舍被撬门入室盗窃,其中李某来被盗身份证、叉车驾驶证等物品;刘某惠被盗白金戒指、玛瑙手镯、人民币80元、港元50等财物。接警后,大岭山公安分局民警经认真勘查现场,获取了有价值的信息,发现同一嫌疑人在两个被盗现场出现过,认定该案系同一作案人所为。2007年8月27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馈信息发现,该案现场嫌疑人信息与一名嫌疑人员贺某的信息相符。获悉该情况后,分局刑警队立即对嫌疑人贺某予以布控。
2008年10月27日下午3时,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反馈信息称,贺某因涉嫌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厚街公安分局治安拘留。获悉情况后,大岭山公安分局刑警队于当天将贺某押回审理。经审讯,嫌疑人贺某对其在大岭山作撬门入室盗窃作案两宗的事实供认不讳,同时还交代在珠海、中山作案多宗,并称2006年11月29日16时许,在中山市大涌镇顺景花园撬门盗窃,盗走6000元、金项链、戒指等财物,价值21000多元。
由于贺某主要作案地在中山市,目前,案件和嫌疑人已移交中山市公安局大涌分局审理。(大岭山分局 管萱萱)